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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成组配套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2015-03-03 11:11:11   来源:     点击:

校属各单位:
2015年我省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将于2015年4月6日开始申报,今年将继续重点选派成组配套团队出国研修项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的项目专业和人员要求
1.重点资助水和矿产资源、能源、环境、生物、工程、农业、制造业、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医学、人口与健康、多媒体、建筑业、统计等专业领域的科研、学术团队。艺术类专业和语言类专业学术科研团队暂不在资助范围。
2.申请项目团队人员不得有曾经享受过国家公派留学资助且回国工作不满五年者。
3.申请立项项目团队成员年龄要在50岁以下(196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五年、硕士毕业两年以上。同时应达到《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4.河北省成组配套出国研修项目资助期限为6-12个月。
5.没有申报限额,凡符合要求者均可申请。
6.成组配套出国研修项目团队应由同一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成员组成,并且出国研修计划与在研课题一致,研修计划统一且分工明确,在国外研修期间及回国后均能共同开展科研、教学及学术工作。项目组成员3-5人。
7.成组配套出国研修项目团队组长应具有高级职称,除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全面负责其团队在国外的研修工作;成组配套出国研修项目团队的其他成员须是学术、科研骨干,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准。团队成员应有明确的任务分工,结构合理又能相互裨益,共同提高。
8.成组配套出国研修项目团队成员的外语水平一般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要求。除组长以外的个别成员外语水平未达标,但日常生活交流无障碍且不影响与团队其他成员共同开展的研修任务,经专家审核,也可直接派出。
二、申请材料(三套)
1.学校正式推荐公函。
2.地方合作项目要求的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三、申请时间
2015年4月6日至20日开始网报和纸质材料的提交,所有申请人须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平台进行网报,并于2015年4月15日前向我处提交纸质材料。
四、评审和录取
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15年7月组织专家进行地方合作项目联合评审,最终确定录取团队名单。
五、资助内容
被录取人员在外期间的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河北省教育厅统一支付。具体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各二级单位要积极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对本单位申报情况进行摸底,并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本单位拟申请的团队数量、成员人数和留学期限等信息报至外事办国际合作科(主楼410)。

附件:地方合作项目推选单位申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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