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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的通知
2012-07-01 22:10:17   来源:     点击:

  为满足孔子学院(课堂)对汉语教师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课堂)办学质量和水平,国家汉办拟于12月下旬开展孔子学院(课堂)教师秋季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岗位需求,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3-4年。
  二、推荐教师要求
  (一)推荐对象
  1. 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单位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本单位近三年回国的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
  (二) 推荐基本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具有2年以上教龄,从事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教师或1年以上在国外服务的优秀汉语志愿者;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志愿者须持有国家汉办颁发的《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符合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
  三、推荐程序
  1.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申请。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或志愿者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合同制教师请附合同复印件。
 (3)志愿者可由省教育厅直接推荐,志愿者需提供《国外服务鉴定表》和《大使馆考评表》及《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
  2.单位审核
  (1)学校须审核教师、志愿者提交的《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我厅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校,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送国家汉办。
  五、选拔面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等,面试时间拟定于12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面试后择优录取。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国家汉办将对教师所在单位给予教育服务补贴,以保留教师国内基本工资。(在外期间校内待遇问题请咨询人事处)

  注:1、报名教师请先填写《石家庄经济学院出国(境)审批表》(国际交流学院网页下载), 由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人事处批准同意后报校外事办。
  2、请将网上填好并提交过的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及其他材料于11月12日前交至我处(主楼411)。
  联系人:张弦 电话:87207022 邮箱: zhangxian@sjzue.edu.cn

                             外事办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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