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汉语推广办公室转发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6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报名工作的函》(汉办〔2016〕13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的老师及时申报。报名条件、岗位信息及派出待遇等具体内容请下载附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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