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正文

关于转发河北省汉语推广办公室转发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6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报名工作的函》的通知
2016-05-31 11:21:22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汉语推广办公室转发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6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报名工作的函》(汉办〔201613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的老师及时申报。报名条件、岗位信息及派出待遇等具体内容请下载附件查看。


上一篇:河北地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5年自评报告公示
下一篇:张茜1人因公赴捷克出访报告